昨夜南台灣久旱大雨,天涼氣爽,正宜居家做事。正好找出之前買來準備彩繪的衣服,就動手給自己畫了一件,順便把之前舊的彩繪衣服也補補色。

這是這次畫的,一樣是拉不拉多。之前畫的兩件都送人了,現在再畫一件,給自己了。要給自己的,就隨意畫,沒有壓力,反而覺得是三件一樣的作品裡,最滿意的。


既然動手了,擺了一桌子的道具,就把兩件穿很久的彩繪衣服拿來補畫一下。
之前有網友問起彩繪在衣服上可以維持多久,其實是可以撐到衣服穿壞為止。彩繪衣服的另一個好處是,你可以隔一段時間後再補一些顏色或修改一下。這次拿出兩件是一直都有在穿,仔細看了上面的簽的日期,是2003年3月。
天啊,我居然這麼「省」,可以穿著麼久。
重畫之前:

重畫之後

其實是把一些顏色再加深一下,當然也覺得當年有一些畫的不是那麼好,再加強一下。重畫是恨快的,因為輪廓構圖都在,一下子就可以結束。
噹噹,重畫一下,又是一番新氣象,看來又可以再穿幾年。
這是另外一件重畫的,忘了照重畫以前的樣子,這是重畫以後的。還可以看到當年的簽名,03.3.2。(2003年3月2日)
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野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